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相关规定,按照辽宁省高校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相关精神,结合学校《关于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报到的通知》、教务处《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后本科教学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为做好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后本科教学工作,教学事务办公室在教务处工作方案基础上,制定了如下工作方案。
一、理论课程教学工作
1.教学整体安排。学生返校后,9月25日-27日(第三周周日至第四周周二),继续实施线上教学;9月28日(第4周周三)开始,恢复线下教学,对于因各种原因无法返校的同学,同步安排线上直播教学。
2.课程调整安排。9月22日-24日学生返校期间的课程停上,其中,9月22日的课程调整到9月25日(第3周周日)、9月23日的课程调整到10月9日(第5周周日)、9月24日的课程调整到10月16日(第6周周日)。
3.实施错时上下课。学生返校后、9月25日开始,继续实施错时上下课安排。A01主教学楼N区安排的课程,每天第二大节(3-4小节)的上下课时间改为提前15分钟,即第二大节上下课时间调整为9:50-11:25。第四大节(7-8小节)的上下课时间为15:40-17:20,所有教学楼晚课时间统一调整为18:10开始上课。
4.质量保障工作。通过领导、专家、同行、学生评价等多种方式保障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校院两级教学专家指导组和在线教学质量监控平台的作用,开展教学质量监督、意识形态把控、课程资源审查、信息风险评估等质量保障活动。校院两级教学专家指导组提前加入课程群组,配置在线教学平台质量监控督导账号,做到对所有开课课程全覆盖督导。各学院(分院)、教研室、任课教师应充分依托平台学习行为分析数据,全面掌握学生的学习效果,了解学生在线学习情况,观察并提醒学生学习进度,促进在线教学的顺利开展。
二、实践课程教学工作
1.实验课程。9月25日-27日,各实验室做好实验仪器准备和实验室消杀工作,未选实验项目的同学线上完成选课;9月28日开始,在疫情防控允许的条件下,达到实验室准入标准的学生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进入实验室完成线下实验教学,实验教师记录好学生实验台编号、操作位置。各实验中心统筹安排之前学期未完成实验课程和本学期实验课程,优先安排毕业班同学实验课程,尽可能向前安排实验教学项目,做好“提前量”。因疫情防控要求而未能及时返校的学生,可在返校后补做相应的实验教学项目。
2.实习实训课程。9月25日-27日,实践类、设计类课程和实习实训课程可开展相关准备工作;9月28日开始,在疫情防控允许的条件下,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开展线下教学。各专业统筹安排之前学期未完成的以及本学期的实习实训课程,优先安排毕业班相关课程。有因疫情防控要求而未能及时返校的学生,体育课实施线上线下有机融合教学方案,其他实践类课程待正常返校后补做。
三、学籍管理工作
9月26日-30日,学校统一组织开展学生学籍信息审核工作。包括2022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学信网信息核对、2020级和2021级学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后学籍信息调整、预毕业生毕业信息核对等工作;各学院(分院)负责完成2022年春季和夏季学期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录入的课程成绩,以确保后续退学警告及毕业生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四、线下注册工作
9月28日-10月16日,学校统一组织开展线下注册工作。其中,2022级新生注册由各学院(分院)负责组织填写学籍注册卡、办理学生证、火车优惠票签注等事宜;其它年级在校生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在自助打印平台进行现场人脸识别注册、并打印注册签章。
五、新生相关工作
1.新生教材发放。9月25日-27日,线上教学期间仍以使用电子教材为主;9月28日开始,教材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按学院(分院)错时领用教材(领取地点在盘锦校区C09实验楼),具体时间由教材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2.其它材料发放。9月28日开始,教务处统一组织陆续发放各大类(专业)《培养方案》单行本、《大学生手册》、2022-2023学年校历等材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 、其它注意事项
以上是根据当前形势和学校实际制定的本科教学工作方案,后期如有变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