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部门概况  本科教务  实践教学  培训与评估  研究生管理  服务指南 
 
  综合  
 
 新闻快递 
 重要通知 
 教学文件 
 常见问题 
 选课与考试 
 
  选课与考试
当前位置: 首页 > 选课与考试 > 正文
 
关于落实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任务的通知
2024年06月24日 09:14      浏览:

校区各学院:

根据近期教学工作安排,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624日,学校启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填报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相关教学管理人员于628日前完成教学任务的落实,并在综合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工作。

二、填报原则

教学任务的落实是教学运行的基础性重要环节,包括上课周次、周学时、主讲教师等在内的每条信息要准确无误,具体填报原则和要求如下:

1.主讲教师确认。任课教师需具备主讲资格,各学院要尽可能安排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承担重要课程的教学,同时适当增加其承担的教学任务,并按照教授、副教授、讲师梯级安排主讲教师上课。

原则上,每门课堂只允许安排一位主讲教师。若超过32学时,确需安排多位主讲教师时,需明确每位主讲教师的授课周次及周学时。

实验、实习实践类等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需录入到系统中。

2.起止教学周确认。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共计19周,为提高教室利用率,平衡学生学习负荷,科学合理进行排课,各年级本科课程起止周安排如下:

2024级本科新生3-18周全学期、3-10周前半学期、11-18周后半学期三种起止周模式排课。

其他年级本科生课程按1-16周全学期、1-8周前半学期、9-16周后半学期三种起止周模式排课。

全校通识类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公共选修课程从第1周开始上课。

请各学院严格遵守排课起止周原则,并根据课程属性、学时、以及课程前后续修读要求等实际情况为每门课程确定起止周。必修课程、多学时课程尽量安排全学期。各专业前、后半学期的课程学时总量安排要合理,避免将大部分课程安排在前半学期。

3.课堂合并拆分。对于班级数较多的课程,需分多个教学班或多位任课教师开课时,请在班级信息中将同一合班课用教学班确定合班情况。进行合、分班教学时应注意合理性,尽可能保证同专业同时上课。原则上全校公共基础课每一合班不应多于6个行政班(180人),专业课每一合班不应多于4个行政班(120人);小班授课规模原则上维持2个行政班(60人左右),中、大班型授课时,鼓励采取“大班授课、小班研讨”方式进行。

4.选课人数上限确认。各学院在填报任务书时,请认真填写“选课人数上限”,一门课程有多个课堂并行排课时,用“复制”功能,并根据实际授课情况手工修改“选课人数上限”。操作过程中,不要“删除”班级,如确需删除,请联系教学与科研工作部。

5.特殊类课程教学班代码更改。辅修双学位、通识类、网络通识类、全校公共选修、重修课程的教学班代码中的“.01”需按照课程类别进行对应修改,其中:重修课程教学班代码对应为“.501”;辅修双学位课程教学班代码对应为“.601”;通识类课程教学班代码对应为“.701”;网络通识类课程教学班代码对应为“.801”;全校公共选修课程教学班代码对应为“.901”。如一门辅修双学位课程教学班代码原为“100031070180.01”,需修改为“100031070180.601”,操作方法:勾选要修改的课程、点击“教学班代码”、选择“修改教学班代码”。

6.课程连排。原则上,每门课程2节(上课节次)连排,如果外聘教师有特殊情况,排课可以每周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3节(上课节次)连排。

7.实践教学任务落实。实践教学任务的落实应参照理论教学任务的要求同时进行,务必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同步进行,合理安排,相互协调,同时要注意理论教学的延续性。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在填报任务书时,务必正确填写“授课语言”、“考核方式”、“选课人数上限”。

2.辅修双学位课程单独设课,原则上安排在周四和周五晚上、以及周六授课。

3.“本研衔接选修课程”无需填写教学任务,补退选前将同步研究生课程排课信息进行选课。

4.培养方案如有调整,请尽快修订,并及时告知教务处教学研究室、教学与科研工作部,以确保教学任务准确无误。

5.在综合教学管理系统完成教学任务录入并确认无误后,请导出任务书签字留存,签字包含任课教师、教务员/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院长等。

6.教学任务填报中的“教材信息”模块相关问题,请联系教学研究科张宇,联系电话:84708593其它问题,请联系教学与科研工作部丁宁,联系电话:2631955



教学与科研工作部

2024624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大连理工大学 |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 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 | 大连理工大学教学运行保障中心 |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 大连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Copyright © 2013-2024 by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教学与科研工作部(招生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 邮编:124221 Email:jxswb@dlut.edu.cn 电话:86-427-2631950 ICP备案:辽ICP备050013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