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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研究生补充商业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2016年10月09日 10:05      浏览:

医疗保险是保障学生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有效保证了当学生在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时能得到及时救助和经济补偿。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医疗保险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商业保险构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解决大学生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报销70%-85%。补充商业保险主要解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因意外伤害在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

2016年8月,学校为2016级新生公开遴选补充商业保险合作单位,经专家评审,最终确定两家商业保险公司,分别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国网英大泰和保险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学生根据各公司承保方案自愿参保、自由选择。

请参与补充商业保险的2016级研究生认真填写参保回执单(见附件),并于2016年10月11日16:00前交到G01-S209。

 联系人:曹老师,电 话:2631953。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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