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6] 350号)有关要求,继续做好驻连高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帮扶工作,帮助困难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在我校2017届毕业生中开展求职补贴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贴发放对象
2017年度内毕业并有求职意愿且积极求职(申请日前2017届未落位且有求职意愿)的残疾高校毕业生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三、认定标准与申请材料
申请时,毕业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户口簿;
4.本人身份证;
5.以本人身份在大连地区办理的指定银行借记卡(各区市县指定银行名录详见附件2)。
其中,毕业生提交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无法认定其家庭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须提交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截至申请日仍享受低保待遇的有效证明。
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申报方式
请于2017年3月1-5日14:00-16:00将申报材料报送至G01-S209,务必在“申报信息”中的“其他说明”标注具体求职意愿,包括意向求职地点,单位性质等。
详细信息请参阅《关于开展2017年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6] 350号)》(附件4),或拨打户口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电话(附件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