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学籍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将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注册
1、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书面证明向所在学院、部请假,书面证明须经导师签字,由学院、部汇总并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审批,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自规定报到之日起算)。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学院、部根据新生报到情况,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对报到新生进行批量注册,注册后系统可以查询新生注册情况并导出相关表格。
3、学院、部在开学第二周把已报到新生的学生证和《研究生入学登记表》统一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硕士新生名单汇总表》(附件1)、《放弃入学资格硕士新生名单》(附件2)。
4、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将已报到新生的学生证、《研究生入学登记表》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负责为已报到新生学生证盖章,并把《研究生入学登记表》送交学校档案馆。同时,在国家学信网上为报到新生注册学籍。
5、新生应于10月份在国家学信网上进行学籍查询及确认。
二、在籍研究生注册
1、所有在籍研究生在开学两周内都须本人持学生证和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等有效证件)按学校规定在学院、部办理注册手续。所有研究生不得请他人代为注册。
2、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须事先提供有关证明,证明须经导师签字,书面向所在学院、部及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履行请假暂缓注册手续。请假暂缓注册时间不超过两周的,可在所在学院、部审批办理;请假暂缓注册时间超过两周的,须经研究生院审批。请假期满后超过两周仍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3、无故不能按时注册且迟到三天以内者,须以书面材料说明理由,经导师和学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能注册。无故迟到超过三天、两周以内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开学两周以上无故未办理注册手续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4、学院、部根据在籍研究生注册情况,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批量注册,注册后系统可查询注册情况并导出相关表格。注册过的研究生方可进行学生证盖章及充磁。
5、学院、部在开学第二周,向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暂缓注册硕士研究生汇总表》(附件3)、《无故未注册硕士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
联系人:
曲 倩
行政楼G01S209
0427-2631953
quq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