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依据我校下发的《关于启动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盘锦校区2014年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形式
1.国家级、省级创新训练项目
国家级、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由盘锦校区成立专家组进行验收,项目成员须全部参加答辩,无故缺席的,项目按不通过记。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将于教学事务部网站另行通知。
2.校级、校区级创新训练项目
校级、校区级创新训练项目由各学院(部门)成立专家组进行验收,实行公开答辩,每个项目至少一人参加答辩,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二、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1.项目汇编:各项目撰写项目汇编(详见附件1),完成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电子版的上传。
2.结题报告:各项目撰写结题报告(详见附件2),提交纸质版并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上的电子版上传。
3.结题验收表:各项目填写过程记录册中的《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以及电子版的结题验收表(详见附件3),提交过程记录册并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结题验收表的填写。
4.相关成果:结题验收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须提供佐证材料,如实物(电子版图片)、软件(电子版图片)、正式发表的论文(电子版)、专利(电子版图片)、竞赛获奖证书(电子版图片)等。
5.各项目的上述材料均提交到项目所属学院(部门)相关负责人处(详见附件4),截止时间为4月13日17:00,电子版材料请以项目编号命名(例201410141001结题验收表、201410141001结题报告等)。国家级、省级材料由学院(部门)相关负责人收齐后统一提交到教学事务部(G01-E201房间)。
6.各学院(部门)做好验收答辩组织工作,填写结题验收安排(详见附件5),提交电子版,截止时间为4月15日17:00。
7.获得证书学生名单:项目通过验收,学生可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证书,获得证书学生名单(详见附件6)须与结题验收表中由指导老师签字确认的名单一致,提交电子版。
8.学分认定表:项目通过验收,学生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作为个性课程学分,学分认定表(详见附件7)须有学生签字确认方可获得相应学分,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上的学分申请。
9.2014年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的所有项目均须按时参加验收,如有特殊情况须填写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8)申请延期,逾期不再单独组织验收。
10.各学部(学院)4月22日前完成验收工作,并于4月22日17:00前提交上述所有材料以及书面总结。
三、其他
1.参加验收的项目材料须提交齐全,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项目不得参加答辩。
2.校区将统一在教学事务部主页上公布所有项目的验收安排,欢迎全校区师生参与交流。
3.验收合格的项目,将颁发证书。
4.2014年各项目经费报销截止日期为5月29日,逾期不再办理。
5.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做好验收工作。
6.联系人:林勐;
联系电话:0427-2631952;
电子邮箱: meng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