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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盘锦校区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年10月20日 15:10      浏览: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学风建设,传承大工红色基因,营造校园良好的学习氛围,进一步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根据大学生手册《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建设、评选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盘锦校区现开始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3级、2014级和2015级的行政班,不包含双学位班级及延修班级。

二、评选要求

优良学风班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严格参照《大学生手册》相关内容。

三、名额分配

根据《办法》的规定,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优良学风班的名额共31个,具体分配如下:

学部、学院

优良学风班名额

优良学风标兵班初选推荐名额

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

11

2

食品与环境学院

4

1

文法学院

4

1

商学院

5

1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4

1

生命与医药学院

3

1

四、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坚持“以评促建”的原则,须严格遵守申报制及“三公开、一公示”原则,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引入竞争机制,细化过程管理。请各学院根据班级申报情况确定优良学风班名单,可采取公开打擂等多种形式,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请各学院确定推荐班级后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同时,请各学院按照名额要求推荐相应班级参加校区统一组织的优良学风标兵班初选的打擂,校区将根据初选打擂结果择优推荐班级至学校参加优良学风标兵班终选打擂。校区打擂将采取PPT展示形式,每个班级展示时间8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

2.请各学院指导申报班级认真填写《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电子版命名方式:校优良学风班-班级简称-部院简称)和《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建设经验》(附件2,一式一份,电子版命名方式:建设经验-班级简称-学院简称),其中竞赛项目及获奖情况以附件42015年大连理工大学竞赛汇编》(校教务处提供)为准。

 3.请各学院认真填写《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电子版命名方式:校优良学风班-部院简称)。

4.请在附件3表中注明是否参评优良学风标兵班和优良学风进步班。优良学风标兵班原则上要从优良学风班中推荐,优良学风进步班可以不是优良学风班(如若参评请填写附件1),名额单独计算。

5.请各学院于102410: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G01-N202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pjxgb@

 

     联系人:邓娟     电话:0427-2631987

 

附件1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申报表

附件2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建设经验

附件3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汇总表

附件42015年大连理工大学竞赛汇编【学校教务处发】

 

 

盘锦校区学生工作部 教学事务部

                                     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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