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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校区关于对学校教学改革基金项目进行阶段检查和验收的通知
2016年12月19日 08:35      浏览:

各学院(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教学改革基金实施管理办法》及《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对学校教学改革基金项目进行阶段检查和验收的通知》的要求,盘锦校区现开始对2016年度在研和拟结题的校教学改革基金面上项目(含教材项目)阶段检查和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和验收的内容。评审专家组检查教改项目的工作计划、工作任务、经费支出等执行情况及项目的绩效情况,并在立项任务书中给出书面评审意见。2016年及以前的面上、专项项目原则上都应结题验收,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须向评审组提交延期申请,说明理由,原则上只能申请延期一次。立项任务书一式三份,由教务处、盘锦校区和项目负责人各保留一份。

二、检查和验收的奖惩。对中期检查或验收不合格者,将停止划拨经费,并取消今后五年之内的立项资格。

三、检查和验收的时间地点:2016年1月3日(具体汇报地点另行通知)。

四、要求: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进行进展情况或结题汇报。汇报时间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已完成的面上及专项教改课题需提交结题报告(附件1);已完成的教材建设项目需注明出版社及出版时间,提供教材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联系人:孙   静 ;联系电话:2361955。

Emailsunjing10@

 

 

 

                                        教学事务部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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