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课程安排管理办法》中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申请调课,作如下通知:
一、调课申请条件:
教师应严格按课程表上课,特殊情况必须调课时,需经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同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变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调课:
1、主讲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重要活动,而需要调课者;
2、因课程安排冲突必须调课者;
3、教师因病必须调课者;
4、临时发生特殊情况必须调课者。
二、调课申请流程:
由任课教师登录综合教学管理系统,点击“调课申请”按钮,进行新增调课申请,经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核同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调课。
三、其他要求:
1、申请理由或备注请尽量填写详细,调课原因为以上第1点的须上传会议通知等附件。
2、教师任课期间原则上不得安排出差,确需出差时,须经过批准,安排好调课或补课时间和地点,方可出差。
3、原则上每门课程每学期内调课不得超过1次/学分。
4、申请调课,须提前三天(突发情况除外)。任课教师遇突发情况可电话向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教学事务办公室负责人申请调课,并及时补办手续。
5、未履行调课手续,教师擅自调课,按教学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