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2024本科生转大类(专业)的通知》,为做好盘锦校区2023本科生校区间优秀学生转大类(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学校按照“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要求”的原则组织开展转大类(专业)工作,各大类(专业)的接收方案详见附件1。
2.盘锦校区各学院确定有资格申请校区间转大类(专业)的学生名单,并以适当形式在本学院内公布。
3.7月1日-2日(申报系统7月2日18:00关闭),各学院组织本学院转校区学生登录综合教学管理系统在线申报(附件2),并于7月3日完成在线审核,生成汇总表(附件3),将电子版发至songyu@dlut.edu.cn,纸质版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送至盘锦校区教学管理工作室(G01二楼办事大厅26号)。
4.7月3日,盘锦校区教学管理工作室将2023级校区间优秀学生转大类(专业)资格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
5.7月4日,教务处审核并公布学生志愿。
6.7月8日-9日,各学院组织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前,学生需按照拟转入学院要求准备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在综合教学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取确认,并生成汇总表(附件4),将电子版发至huping@dlut.edu.cn。汇总表纸质版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务处教务学籍室(主楼西侧楼211)。
7.7月10日-11日,教务处审核各学院拟接收转大类(专业)学生情况,对名单进行公示,并统一办理学生转大类(专业)学籍相关手续。
(二)相关要求
1.学生填报申请表时,必须严格按照各学院公布的转入要求和条件填写申请转入的大类(专业)。
2.学生转大类(专业)需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转大类(专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第一学年未转专业、第二学年在本大类(专业)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经审核批准后,可申请转专业。该类大连校区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广播电视学、汉语言文学、公共事业管理、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英语、翻译、日语或盘锦校区的相关专业;盘锦校区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商务英语专业。各大类(专业)接收此部分学生时可不受接收名额限制。
3.招生时确定为优秀本科生源的学生在第一学年夏季学期,可在全校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港澳台学生在满足专业高考招生条件下,在第一学年或第二学年夏季学期,可在全校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学生满足相关专业要求,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各大类(专业)接收以上学生时无需考核,不受接收名额限制。
4.各接收学院应按照培养方案,结合毕业要求、教学大纲、课程学分、课程考核等制定大类(专业)学分转换和认定的实施细则,对转入学生原大类(专业)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进行认定和转换,指导转入学生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相关课程替代。转大类(专业)学生按转入大类(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取得转入大类(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学分(包含转换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方可毕业。
5.转大类(专业)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学院应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和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组织相关专业的教授、副教授组成考评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评。若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学校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胡萍,电话0411-84708594,地点:大连凌水校区主楼西侧楼211室。
盘锦校区教学管理工作室:宋瑜,电话0427-2631958,地点:G01二楼办事大厅26号。
附件1:2024年各学院转大类(专业)接收方案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转大类(专业)操作流程
附件3:2024年各学院拟转大类(专业)学生汇总表
附件4:2024年各学院拟接收转大类(专业)学生汇总表
教学与科研工作部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