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和要求,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排课工作,任课教师开课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具体工作要求及说明如下:
一、教学周安排
本学期共有19周(2024年9月2日-2025年1月12日),2-18周为教学周,第19周为考试周。
开课的起始周次及结束周次须在2-18周之间。开课的起始周次和结束周次请尽量使用2-10周、11-18周或2-18周这三个时间段,尽量避免使用类似于7-14周这样的时间段。
二、上课地点要求
1、上课地点原则上均需安排在F02和A01教学楼的部分教室(见附表教室信息),不能选择自行安排教室(除公共体育课),特殊情况不能安排在附表中教室的课程,主讲教师需写出书面申请。
2、所有未安排在附表中教室的课程,开课时均需明确教室名称、地点等信息,不允许安排在教研室、会议室等地点。
3、安排在附表中教室的课程,课程开设后原则上不允许再调整到其它地点。根据教学日历安排需要上机、实验、实习等临时上课地点变更的,任课教师需要提前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调课手续,更改上课地点。
4、对于实践及调研类等不需要安排教室的课程,在开课时请点击“自定义教室”,然后在输入框中输入“不需要教室”。
5、在盘锦校区上课的课程在输入教室名称时一定要有盘锦校区字样,比如盘锦校区xxx教室。
附表:教室信息
教学楼名 | 教室名 | 教室类型 | 上课座位数 |
F02-教学楼 | 102 | 多媒体教室 | 45 |
F02-教学楼 | 103 | 多媒体教室 | 43 |
F02-教学楼 | 104 | 多媒体教室 | 43 |
F02-教学楼 | 106 | 多媒体教室 | 54 |
F02-教学楼 | 107 | 多媒体教室 | 43 |
F02-教学楼 | 111 | 多媒体教室 | 95 |
F02-教学楼 | 113 | 多媒体教室 | 42 |
F02-教学楼 | 114 | 多媒体教室 | 43 |
A01-教学楼 | S302 | 多媒体教室 | 151 |
A01-教学楼 | S402 | 多媒体教室 | 142 |
A01-教学楼 | S304 | 多媒体教室 | 40 |
A01-教学楼 | S307 | 多媒体教室 | 36 |
三、教师开课流程
任课教师请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后点击左侧“课程教学管理”菜单中的“提交开课数据”,然后点“新增开课班级”进行开课数据的提交。
1、教师设置不能上课时间:点击左侧菜单处的“不排课时间设置”可将任课教师不能上课时间(如本科生课程上课时间)的信息提交上来,教学与科研工作部(校区招生办公室)在排课时,将不在此时间安排课程。该信息请如实填写,若随意填写则无效。开课后,不再审批因与本科生课程冲突等原因的调课申请。
2、教师填写教材名称:开课过程中请认真填写各项内容,有教材的课程请填写教材名称。
3、录入其他辅讲讲师:若课程由多个教师共同讲授,请在辅讲教师一栏将其他任课教师的姓名和承担的学时录入系统。
四、开课要求
教师提交开课信息时,请认真核实开课的学时是否与课程实际的学时相符以及其它信息是否准确。
有本科课程的老师可以在本科课表确定后再提交研究生课程开课数据。
为保证课程的教学质量,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不允许三节以上(含三节)连排,不允许同一天分两个连续时间段开课,如周一上午1-2节、周一上午3-4节。特殊情况需要连排的,需任课教师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学院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教学与科研工作部(校区招生办公室)审批。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在2024年7月9日前将应开的课程在系统中开设完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7月3日至7月6日为公共课开课阶段:请将应开的公共课程在系统中开设完毕。
7月7日为公共课排课阶段:确定公共课课程表(以邮件为准),各学院专业课开课时间请一定避开公共课时间,否则可能导致学生因冲突无法选课。
7月8日至7月9日为专业课开课阶段:请将应开的专业课程在系统中开设完毕。
2、课程的开设必须由任课教师本人完成,教务员不能代替教师开课(外聘教师除外)。
3、教务员7月9日前在系统中将开课数据审核完毕,点击左侧菜单“开课管理”中的“开课数据提交及审核”进行操作。
4、教务员7月9日前在系统中将“计算学生冲突设置”相关数据设置完毕,操作方法参见页面说明(若以前设置过且不需要改动则不用再重新设置)。
5、教务员在审核各项开课信息时务必仔细核对,尤其是开课的学时是否与课程的实际学时相符,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任课教师修改。
6、排课后,各学院可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管理-教务管理-院系总课表查询)查看排课结果,教务员请检查本单位的必修课时间是否冲突并及时将需要调整的信息反馈给教学与科研工作部(校区招生办公室)。
7、研究生课程的开课、排课、学生选课环环相扣,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转发给每一位研究生任课教师,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开课工作。
请各学院严格审核开课信息,涉及多名任课教师学时分配、时间安排等情况请一定在系统中填写清楚,外聘教师信息需在附表中填报完整,如有任何情况请于开课排课期间及时联系我们。教学酬金、数据填报、督导巡课等信息提取均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为准,后续出现任何问题请学院负责协调解决。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曲倩
联系电话:0427-2631953
电子邮件:quqian@dlut.edu.cn
教学与科研工作部(校区招生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